2026年5月18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发改振兴〔2026〕697号),提出生态综合补偿对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、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。到2030年,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更加完善,生态保护主体获得感有效提升,重点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,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、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。
《方案》提出,强化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。充分发挥差异化补偿政策作用,管好用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,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支持力度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,引导人口向县城适度集中,减少对生态空间的挤占。
《方案》要求,培育壮大生态产业经营主体。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生态产业,壮大一批县域支柱性生态产业相关企业。鼓励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、创客等在乡村生活就业,充实生态产业人才储备。引导企业、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合作,强化保底分红、入股参股、服务带动,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。
《方案》提出,加大对生态保护主体的帮扶力度。充分利用对口协作、对口支援、定点帮扶等机制,完善促进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群众增收的支持政策和帮扶措施。强化生态脆弱欠发达地区生态保护补偿。合理确定生态管护岗位规模、人均管护面积和补贴标准,优先为有劳动能力的农牧民特别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、需要接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和增收途径。